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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202x年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202x年省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采取有力措施,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任务目标

  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对存量问题分类妥善处置。撂荒地利用机制基本确立,土地流转更加规范,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省下达我市粮食面积产量任务,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巩固提升,将粮食总产量保持在97.15亿斤以上,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土地“三调”成果,通过实地调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水稻三大谷物种植面积;调查一般耕地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棉花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情况;调查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情况。摸清存量问题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202x年3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种植业科、发展规划科)

  (二)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对已经违规占用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恢复耕地用途。加强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耕地“非粮化”。对于确需调整的,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建立健全耕地用途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针对不同类型的撂荒地,采取针对性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复耕复种。对于因劳动力不足导致的撂荒地,可以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组织集体经营或流转给有能力的农户耕种。对于因基础设施条件差导致的撂荒地,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因经济效益低导致的撂荒地,可以探索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型业态,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加大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科学规划粮食生产布局,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鼓励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粮食作物,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单产水平。支持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同时,注重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护耕地环境。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展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五)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支持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攻关,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升农技人员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农业平台,实现精准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牵头单位: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粮食收购价格,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探索建立粮食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发展农业保险,降低农民生产风险。同时,加强市场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农民利益。(牵头单位:财政局、发改委)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广泛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生产,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宣传部、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科技研发等方面。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共同开创我市农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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