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XX省人居环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XX”发展定位,对照《XX省人居环境奖评价基本指标体系》要求,坚持政府推动、部门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全面达到“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标准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改善住房条件,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制定完善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并贯彻实施。建立由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力度,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制定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有效推进。积极开展人居环境调查,建立危房排查台账和档案,有序推进危房改造。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新建住宅小区的街区规模适度,没有超大型封闭式小区。加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建设,形成15分钟步行距离内便捷的生活服务圈。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逐年提高,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实施城市绿道、公园绿地、街头绿地等建设项目,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景观。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力争到20xx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完善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普及,提升互联网接入速率,实现县城区域4G网络全覆盖,重要公共场所免费Wi-Fi覆盖率达到80%。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四)深化城市管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无死角、服务全覆盖。加强城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深入挖掘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保留城市记忆,留住乡愁。加强城市设计,注重城市色彩、形态、肌理的协调统一,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城市风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破坏环境、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总之,开展“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福祉的有效途径。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为创建“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作出应有贡献,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