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保障,而亲清政商关系,是清朗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当下,就国内形势来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发展中隐藏的、潜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就党的整体情况而言,百年大党面临思想理念、体制机制革旧鼎新的考验;就党员个体而言,面临修身松弛、党性怠惰、贪腐腐败的风险。如何做好新时代融洽政商关系的答卷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课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深刻理解“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内涵
政商关系,是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或管理体制的关系、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的关系。正常的、良好的政商关系,既有利于政治权力在其边界范围内按照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正确使用,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健康经营,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正常的、畸形的政商关系,犹如政治雾霾,会使双方受到污损,最终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指建立在制度化、法治化基础上的平等、独立、合作和互补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与完善的市场经济相适应,而不是建立在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基础上的,尤其是建立在官商个人利益基础上的政商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x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亲”“清”二字的精辟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政商关系本质特征精准而生动地诠释,体现了政商之间既相处“亲密”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状态和内在关系。所谓“亲”,就是指公职人员依法尽责为企业发展服务,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路径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深刻认识,更需要实践中的具体行动。首先,强化制度建设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政商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导向。同时,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防止政商关系中的灰色地带和潜规则现象,真正实现政商关系的透明化、规范化。
其次,加强政企沟通机制的建设,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政府应定期组织各类座谈会、交流会,搭建政企互动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发展难题,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支持。同时,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其在技术创新、就业创造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良好互动格局,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再次,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所在。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服务企业和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懂经济、善管理、会服务的行家里手。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企业的信任和支持,构建起互信互助的政商关系。
三、深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成效与展望
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政商关系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商交往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政企沟通机制不断完善,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推进政商关系的改善和优化。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环境。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理念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
总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