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转型,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和含绿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要整体考虑、全局把握、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保护、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一系列重要关系。绿色发展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涉及结构优化调整、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多个方面。为此,要坚持协同转型,注重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整体性、关联性、耦合性,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在协同转型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含金量和含绿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20xx年以来,我们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全国煤电装机容量,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都稳居世界第一。在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超过35%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x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重压力,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首先,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比重,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比重。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要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逐步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清洁化、低碳化。此外,还要加强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节能产品和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GDP能耗。
在推进绿色转型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城乡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建设的绿色化水平。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空间结构,加强城市绿化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通过推广绿色种植养殖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在推进绿色转型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项目实施。同时,要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规范绿色金融市场秩序,提高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在推进绿色转型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法治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为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此外,还要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