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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资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决排查化解国资系统中“民转刑”案件的风险隐患,维护大局稳定,结合我委实际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委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国资委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党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矛盾隐患排查及化解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关系变故、抚养关系变动、两地分居、感情不和、婚嫁彩礼、赡养老人、遗产继承、家庭暴力等易引发重大刑事命案的矛盾纠纷。针对此类纠纷,我们将建立家庭矛盾预警机制,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介入潜在的家庭矛盾,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救助。

  (二)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主要为邻里采光、排水、卫生、宅基地等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的矛盾纠纷。对于这类纠纷,我们将依托社区调解委员会,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解,通过多方协调,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力度,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减少因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矛盾纠纷。

  (三)经济合同、债务劳资纠纷。主要为民间经济往来、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等矛盾纠纷。我们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当事人表现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的纠纷。主要为涉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暴力倾向等人群的矛盾纠纷。对此类纠纷,我们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评估和干预,防止其采取极端行为。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

  (五)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主要为因山地、林地、土地、水利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我们将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对权属不清的山林土地进行确权,明确产权归属,减少因权属不清导致的纠纷。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六)其他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纠纷。对于其他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纠纷,我们将采取“一事一策”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6日至1月31日)。以各监管企业为单位,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工作宣传力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企业内部会议、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组织企业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全面排查(2月1日至3月31日)。各监管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和现状,为后续的化解工作奠定基础。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建档立册,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有效处理。

  (三)集中化解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排查结果,各监管企业要制定具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于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可以邀请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在化解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在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的基础上,各监管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监管企业要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组织专人对各企业的行动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监管企业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的工作,要提前做好预算安排,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监管企业要注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监管企业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查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专项行动的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总之,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型”专项行动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监管企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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