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手段。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就开展满意度测评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刚才,听了几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同志的交流发言,很受启发。结合大家的意见,我讲五点意见,供大家探讨。
一、科学选定议题,服务中心大局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测评议题首先要设置好,这是基础,是先导。议题选择既要突出重点,选择关系本地区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又要结合实际,注重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二要有计划地安排测评对象。搞测评的时候,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是要把握一个基本尺度。所以要处理好测评工作的质与量、多与少的关系,以质取胜。最好每年选择一两个或两三个议题做深、做透、做出实效,提高影响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确定满意度测评对象的时候,要有所侧重,按年度分次分批确定测评对象,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进行,增强测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满意度测评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测评程序,强化机制保障
一要健全完善满意度测评制度和办法。制度和机制是管总的,顶层设计要搞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现行法律政策的框架内,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和研究,抓紧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适时出台地方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满意度测评的主体、对象、原则、内容、程序、步骤和要求,使满意度测评既依法有据,又规范有序。二要明确测评目标和评价标准。目前,各地人大开展满意度测评形式多样,在测评方法、测评指标、评价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为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确保测评结果能够真实反映被测评单位的工作情况,为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将其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推动被测评单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测评方式,提升测评效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测评方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的要求。因此,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满意度测评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提高测评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此外,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被测评单位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使测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测评结果更具说服力。同时,要加强与被测评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测评结果的准确性。
四、加强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
满意度测评的目的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因此,要高度重视测评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被测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于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向被测评单位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被测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大常委会还要定期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佳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通过这样的闭环管理,真正使满意度测评成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有效手段。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测评能力
开展满意度测评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为此,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测评方法,提高其开展满意度测评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注重选拔和培养一批熟悉人大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善于沟通协调的人才,充实到满意度测评队伍中来,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满意度测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总之,开展满意度测评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高测评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