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今天,我带头为大家讲一堂党课,题目为《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重点围绕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这个主题,和大家相互交流,共同学习提高,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我市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市区,有26个少数民族成分、1.2万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都有分布,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47处、信教群众4万余人、宗教教职人员160余人。民族宗教工作关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探索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创新经验得到国家和省、市宗教局的高度评价。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宗教领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部分单位对民族宗教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还没有全面落实,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宗教场所管理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全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增进群众福祉的根本路径。要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通过财政扶持、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加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投入,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借助新一轮高水平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行动,发展增收项目,增强“造血”功能。调优少数民族村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培育一批少数民族合作社,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同时,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少数民族子女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
三、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工作的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任何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都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严重威胁。因此,必须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尤其是那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正信正行,抵制极端思想的渗透。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查处力度,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和社会稳定。此外,还要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
四、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干部,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检验理论,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信仰任何宗教。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不做任何违背党的原则和纪律的事情。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要在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奋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