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秉持“政府与社会共担、管理与服务共进、机构与居家共通、物质与精神共重”的理念,积极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x年,根据省市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做好省政府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努力使广大长者“老有善养、乐享天年”。
一、规划引领
一是委托城市规划院开展全区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及选址研究,结合区内城乡差异、人口密度、空巢独居老人分布等情况,统筹规划镇街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布局了X万平方米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以及针对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等大型养老服务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整体水平,也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活动场所和服务内容。
二是加大顶层设计和政策创制力度,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X余项配套政策,在运转机制、土地供应、用房提供、人员配置等关键要素上进行了突破和创新,重点围绕规划建设、居家照护、医养结合、助餐体系、文化养老、孝亲平台等方面落实X项具体措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工作,较早提出了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综合功能的镇街级养老服务综合体全覆盖和推进社区嵌入式微机构建设的目标要求,率先打造了首家镇街级养老服务综合体——X长者服务中心和首家社区嵌入式微机构——X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是综合统筹推进。将幸福养老专项行动纳入区“五大行动”之一,连续X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联合发改、住建、市场监管、人社、卫健等多部门和城投等单位,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确保养老服务城乡同步协调推进。深化“家院互融”工作,出台居家、机构补贴共通转换制度,打造“开放式、嵌入式、多功能”示范型中心,实现“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服务。
二、盘活资源
一是实行用地优先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是优化存量资源利用。对闲置的厂房、学校、办公用房等进行改造,将其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例如,将某闲置的学校改造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仅解决了场地问题,还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便利的养老服务。此外,还鼓励企事业单位将闲置房产用于养老服务,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三是推动多元主体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例如,与多家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提升服务
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例如,开发了“智慧养老”APP,老年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手机随时查看服务信息、预约服务项目、评价服务质量。此外,还建立了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三是丰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各类文化娱乐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例如,定期举办书画展、文艺演出、健康讲座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同时,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发挥他们的余热,增强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整改,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维权渠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措施,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政府与社会共担、管理与服务共进、机构与居家共通、物质与精神共重”的理念,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