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任务,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举,把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村帮扶机制,进一步夯实脱贫村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资产项目管理等重点工作,筑牢“防贫保障网”,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分析研究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和低收入人群致贫返贫因素,持续加大精准帮扶力度,落实落细“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壮大、群众收入稳定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监测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加强教育扶贫,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强化健康扶贫,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减轻脱贫人口就医负担;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所有农户住房安全;加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提前干预、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3.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持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产业培育、就业帮扶和社会融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乡村经济活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推动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2.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农村公路、供水供电、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投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享有更加便利、优质的服务。
3.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古村落、传统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住乡愁记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送戏下乡、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4.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落实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继续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2. 强化土地政策支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乡村振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政策举措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县将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