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根据市纪委监委《202x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区五届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现就202x年拓展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有效整改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查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益阳筑牢生态底线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指示要求的情况,执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主体责任、执行河(湖)长制情况,及时发现和查纠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监督检查《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重点监督检查前几轮国家层面督察(201x年中央环保督察、201x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201x年-201x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但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负责。同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导,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生态环境监管不严问题
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确保其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五)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资金使用不规范、挪用侵占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格执纪问责
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同时,要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作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
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为建设美丽益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