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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机制的意见

  各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县政法各部门:

  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法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提高政法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政法工作的影响力,推动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加强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我县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政法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目标任务

  各镇区(街道、社区)每月报送政法综治法治信息不少于3条,报送电视专题报道信息不少于1条,年内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3篇,在列入考核的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每月用稿1篇以上;县政法各部门每月报送政法综治信息不少于40条,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报送电视专题信息不少于1条,在列入考核的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用稿4篇以上;委内各室人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年内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3篇,在列入考核成绩的市以上新闻媒体上每月用稿1篇以上。

  三、重点内容

  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政法综治法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强化社会稳定方面的调查研究。深入调查了解新形势下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分析不安定因素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对策。注重调查了解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的新特点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调查了解当前隐蔽战线敌情动向以及应采取的工作对策。

  2.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研究。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矛盾的多样化,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总结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特别是要在基层治理、社区管理、网格化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要关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3.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研究。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要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的管理与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问题日益凸显。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帮扶机制,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同时,要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5. 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研究。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6. 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宣传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注重宣传内容的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可以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制作宣传视频、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政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2. 加强队伍建设。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重视信息调研宣传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多种途径,提高信息调研宣传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经费预算,确保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对于重大调研课题和宣传活动,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 强化监督考核。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总之,加强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是提升政法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各镇区、政法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开创我县政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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