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州)局各部门(分局):
为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关于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意见会精神,xx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十驻点指导组向xx市(州)反馈督导情况座谈会精神,xx市(州)公安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压紧整改责任、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对标全市(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梳理细化的6方面2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全市(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整改方案,请认真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整改目标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问题整改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书记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和纪检政工协同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奋力做好全市(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安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xx公安铁军队伍。
二、任务措施
(一)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反馈意见
有的干警认为教育整顿即将结束,该学的都学了,该查的也查了,有松口气、歇歇脚的苗头,对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学习的系统性和转化力还有提升空间。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大会等重要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新出台各项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办法制度,持续巩固学习成效;二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反复学;三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网上平台学习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四是继续坚持发布教育整顿每日一学、xx公安教育整顿学习平台每日更新,用好学习强国、川观新闻等平台,确保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2. 部分基层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一些单位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增强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 个别单位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力度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一批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细则》等规章制度,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减少执法过程中因知识欠缺导致的失误;四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五是建立执法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行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 一些单位在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上进展缓慢,智能化水平不高,数据共享程度低,影响了警务效能的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装备,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技术水平;二是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警种的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数据利用效率;三是加强科技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科技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四是深化智慧警务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五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 个别单位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部分民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三是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警纪警规,对违反纪律的行为零容忍,维护良好的警风警纪;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关注民警身心健康,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发展规划,拓宽人才成长通道,激发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汇报。各县级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事项逐一跟踪督办,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倒逼责任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民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以上措施,xx市(州)公安局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公安铁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