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区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x年度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考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落实应急管理、消防工作责任,促进全区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考核对象
(一)xx个街道。
(二)第一类单位(15个):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xxx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xx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xx管理局、市公安局xx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监管局、市交警支队xx大队、xx消防救援大队。
(三)第二类单位(9个):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创新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规划土地监察局、建筑工务署、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管理局。区安委办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并结合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从第二类单位中选取或抽取xx家现场考核和述职评价。第二类单位分管的行业领域在考核年度内(即202x年内,下同)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该单位直接列为现场考核和述职评价对象。未被选取或抽取到的其他第二类单位不参与现场核查和述职评价。
(四)第三类单位(11个):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委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群团工作部、投资推广服务署、市医保局xx分局。第三类单位无现场核查,但均需接受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扣分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确保考核内容全面覆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2. 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 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4. 是否对下属单位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安全风险防控
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2.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是否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隐患排查治理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范围、频次和责任人;
2. 是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3. 是否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4. 是否定期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应急准备与响应
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
2.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3.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专业技能;
4. 是否建立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五)宣传教育培训
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2. 是否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3. 是否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
4.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事故调查处理
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是否及时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3. 是否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是否建立健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区安委办。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二)资料审核
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工作落实情况、数据真实性等。对于资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重新提交或补充说明。
(三)现场核查
根据自查自评和资料审核情况,区安委办将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准备与响应等工作情况。现场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四)综合评定
区安委办将根据自查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情况,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五)反馈整改
考核结束后,区安委办将向各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各考核对象应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考核对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还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严格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中,各考核对象和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先进做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总之,通过本次考核,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