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更好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宪法》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六节后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提供了国家根本法保障。监察法赋予了监察委员会更加广泛的职权和更加丰富的监察手段,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扩大了监察范围,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监察法,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会真用,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武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廉洁,切实维护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不仅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也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既要依法依规收集证据,又要确保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要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监察工作的效能和质量。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的挑战和机遇不断涌现。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方面,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率和精准度。此外,还要加强与国际反腐败组织的合作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拓宽视野,提高能力。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实践,努力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队伍是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大责任和使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至关重要。首先,要坚持政治建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再次,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最后,要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凝聚起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执行监察法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