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x〕10号)、《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x〕1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x〕1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环发〔202x〕1号)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全面动员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强化源头治理,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为推动正面清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正面清单管理体系,实现排污许可要求标准化、清单化,企业环境管理具体化、可视化,并逐步推动形成以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正面清单监督执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一部分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予以充分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实施“差别化监管”,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
三、工作内容
(一)正面清单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应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范围。重点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电力、钢铁、水泥、造纸等高排放、高污染行业,以及涉及危险废物处置、重金属排放等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通过正面清单的实施,鼓励和引导这些企业采取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发展。
(二)正面清单的建立与动态调整
建立正面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因素,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连续三年以上无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三是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按证排污;四是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环境绩效。
2. 动态调整机制: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调整。对于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下降、未能按证排污等情况的企业,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同时,对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正面清单,确保正面清单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三)正面清单企业的监管措施
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特殊情况除外。通过远程监控、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持续符合正面清单的要求。
2. 优先享受政策支持: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绿色信贷等方面享有优先权。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加强自我管理和信息公开:鼓励正面清单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内部环境审计,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透明化的管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四)非正面清单企业的监管措施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未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其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强化环境信用评价:将企业的环境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降低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限制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通过信用约束,促使企业主动改进环境管理,提升环境绩效。
3.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正面清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正面清单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正面清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确保我市正面清单管理工作与国家和省级要求保持一致。
(三)强化技术支持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
广泛开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认识和参与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正面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同时,组织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五、总结与展望
正面清单管理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效途径。通过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正面清单管理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