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来,全县上下把学习监察法作为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抓,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我通过研读全文、征文比赛、节选朗读、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了这部新法律,切实做到有所学、有所悟、有所获,提高了认识、搅动了思想、督促了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实施了一系列组合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风政风在提升,行风民风在上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实施监察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每个公职人员息息相关,我们必须将监察法贯穿到工作生活的始终。
三是不松监督之手。监督是监察法的核心功能之一,也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认识到,监督不仅是为了发现问题,更是为了预防问题的发生,促进工作的改进。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更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同时,要注重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四是不减执行之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监察法的出台,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但关键在于落实到位。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执纪,对违反监察法的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让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得到维护。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监察法在实践中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不忘为民之心。全面从严治党,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我们在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同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是不改创新之志。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守好底线,又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实现精准监督。要注重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成果,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批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总之,学习和贯彻监察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把监察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行动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绷思想之弦,不停学习之步,不松监督之手,不减执行之力,不忘为民之心,不改创新之志,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