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让人民满意法治政府迈向现代化法治建设新征程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二十大报告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第一次把“法治”单独作为一个篇章放在第七部分,而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法治政府作为率先突破引领角色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求我们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法治建设推动现代化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绚丽篇章。
一、认清法治之“义”,加强政策引领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突出的位置并作出一系列部署,从理论意义看,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法治思想;从政治意义看,这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建设法治的坚定决心;从实践意义看,这进一步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格局;从世界意义看,这进一步贡献了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才能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二、深化法治之“行”,提升治理效能
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理念上的革新,更是行动上的落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首先,要坚持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其次,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再次,要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发挥审计、统计等监督职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最后,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厚植法治之“基”,夯实社会根基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中国建设才能行稳致远。为此,我们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同时,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还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确保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实现公平正义。
四、激发法治之“力”,助力经济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因此,我们要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种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此外,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五、凝聚法治之“心”,增进民生福祉
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要推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要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弘扬法治之“魂”,传承红色基因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红色基因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使法治建设不仅具有时代特征,还具有中国特色。为此,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使其成为全体公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促进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总之,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