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汇聚亿万家庭力量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根据中宣部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2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突出少年儿童品德教育关键,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为建设繁荣宜居幸福新XX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标尺贯穿始终,坚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系统建设。以系统思维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在“不敢”中寻找“不能”的着力点,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中放大叠加效应,激发“不想”的内生力。
(三)注重实践养成。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日常生活的点滴紧密结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发芽,成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导向。鼓励和支持家庭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展现新时代家庭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教育引导。加强对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秀家风家训故事,树立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五)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相关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人力等资源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做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铭记党的光辉历程,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日常生活,通过举办家庭文化节、家风家训征集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家庭建设,提升文明素养
建设文明家庭。倡导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和睦相处,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鼓励和支持家庭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发挥家庭在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最美家庭”、“书香家庭”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家庭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 实施科学家教。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依托学校、社区等平台,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和关爱,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3. 传承优良家风。挖掘和整理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提炼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家风家训,通过编印家风家训读本、拍摄微电影等形式,广泛传播。鼓励家庭成员讲述自己的家风故事,分享传承家风的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人员的作用,让他们成为传承优良家风的“活教材”。
(三)强化示范引领,发挥表率作用
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党员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意识和能力。建立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他们在年度述职述廉时,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维护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2.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媒体报道、事迹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家庭向先进看齐,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不断丰富和拓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保持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3. 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通过严格的督导考核,确保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县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水平。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方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借鉴。
总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繁荣宜居幸福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