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以下称新《安全生产法》)精神,熟练掌握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法条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学习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市民政局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为促进和保障民政安全领域状况的良好态势,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安全生产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的重要因素。因此,深入理解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对于提升民政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任务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民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目的、意义的认识,引导各科室、直属单位更加重视和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殡葬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农村自然灾害救助、革命烈士纪念馆和烈士陵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局机关内部各安全等相关工作,促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谋划,做好动员准备工作。各部门、直属单位要及时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要求,掌握方法步骤。按照市安委会统一要求部署,订阅发放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学习资料,并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针对场馆设施安全监管、自然灾害救助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发放相关学习宣传材料。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分级落实,认真开展培训学习。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活动。各部门、直属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案例,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同时,鼓励和支持员工自学,利用网络平台等资源,拓宽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率。此外,还应定期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知识普及等内容,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在办公区域、服务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播放安全教育视频,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报道本系统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树立良好形象,扩大正面影响。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促使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总结经验,持续改进提升。在完成阶段性学习宣传活动后,应及时组织总结会议,回顾整个过程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同时,也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方式方法,确保每次活动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长期坚持下去,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本系统特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模式,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美好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