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绝对忠诚”上打折扣案例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多名纪检干部执纪违纪案例。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清升身为国有金融企业纪检干部,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重损害纪检干部形象;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借用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及私营企业主支付,违规占用周转房,公车私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纪委书记王蓉生身为国有企业纪检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缺失,执纪违纪、知法犯法。违反政治纪律,背弃纪检监督职责,自身不廉,助长任职系统违纪违法之风蔓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资产,串供伪造证据,对抗审查调查。王蓉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担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委书记期间,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干部是保证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态的重要力量,是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使命。然而,一些纪检干部却背离了初心使命,放弃了职责担当,不仅严重损害了纪检干部的形象,更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这些典型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每一位纪检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做到“绝对忠诚”。
首先,纪检干部必须深刻认识“绝对忠诚”的重要性。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品格,是党对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要求。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中坚力量,更应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这不仅是对个人道德品质的要求,更是对党性原则的坚守。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各种诱惑考验时,纪检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忠诚卫士。
其次,纪检干部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对纪检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纪检干部必须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要注重实践锻炼,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挑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再次,纪检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自律。纪检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作风形象。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好地监督自己,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最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多次强调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干部队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为纪检事业长远发展储备更多优秀人才。同时,要关心关爱纪检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环境。
总之,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守护者,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坚决做到“绝对忠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勇于担当作为,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