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税务系统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与建设高质量税收现代化互动共赢,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树立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坚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拓宽创建工作领域,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202x年跨入全省文明单位行列,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结合省局文明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围绕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狠抓薄弱环节,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文明单位建设,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具体目标包括:
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全县税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纪律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3. 服务优化,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行“互联网+税务”服务模式,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建立纳税人需求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 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生活。注重税务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如运动会、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加强税务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内部刊物等平台,宣传税务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5. 社会贡献,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环保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展现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社区、企业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组织领导
坚持把文明创建纳入“一把手”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局要专门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主管部门直接抓、全员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员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全面组织协调,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管理协调、资金投入、检查督导、奖励激励“六到位”。
四、工作措施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册、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扩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社会各界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3. 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积极探索文明创建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最美税务人”表彰、“诚信纳税企业”评选等,激发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提升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4. 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创建工作措施,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县局要将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2. 人员保障。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文明创建工作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文明创建工作人才库,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3. 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邀请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4. 激励保障。建立文明创建工作激励机制,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总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税务系统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全县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