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系统掌握我市贯彻落实《201x-202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情况,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和《xx省贯彻落实<201x-202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实地抽查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贯彻落实《规划》情况中期评估自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拟从9月3日起至15日期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开展自查自评。在此期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自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自查自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查自评任务。
二、工作方式
围绕省委组织部实地查看的工作要求进行自查,通过收集整理资料,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形成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省委组织部实地抽查的工作方式如下:
听取汇报:听取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以及市、县直单位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各抽评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汇报材料要真实准确,突出亮点,反映实际。
2. 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各县(区)各单位安排部署以及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资料。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包括文件、通知、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总结报告等,确保资料齐全、规范。特别是对于重点培训项目和活动,要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以便省委组织部全面了解工作进展。
3. 座谈交流:在县(市、区)组织召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业务骨干,乡镇党建办主任,乡镇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省级示范培训班学员等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市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确保座谈会顺利进行。座谈会上,要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4. 个别访谈:分别与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分管党员教育工作的副部长,市、县直单位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业务骨干、普通党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掌握单位安排部署和开展工作的思路方法以及负责同志对党员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听取对推动《规划》落实的意见建议等。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的访谈工作,确保访谈对象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访谈过程中,要尊重访谈对象,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确保访谈效果。
5. 问卷调查:主要面向各类党员,了解不同行业领域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意见建议、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等。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认真设计问卷,确保问卷内容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反映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培训需求。问卷发放范围要广泛,覆盖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党员,确保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信度。问卷回收后,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归纳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为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三、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深刻认识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3. 注重实效,提升培训质量。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广大党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要建立健全培训效果评估机制,通过考试考核、跟踪问效等方式,检验培训成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回应党员关切,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工作保障
经费保障: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充足、使用规范。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师资保障: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要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师资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3. 场地保障: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党校、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站点等培训资源,确保培训场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培训条件,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撑。
4. 技术保障: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要加快党员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实现培训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要探索网络培训、在线学习等新型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
五、总结与反馈
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要在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的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形成全市贯彻落实《规划》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进一步改进工作,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此次自查自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