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参加了由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通过认真学习,我感到肩上的责任十分重大,作为市监察委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感到无限的光荣和自豪。通过学习,使我的思想认识得到一次深刻提升。这是一部对监察工作赋予法律意义的立法,全法九章69条,以法律条文形式将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融入其中,使得监察法的条款设置更接底气、更有实操性,更有利于法律实践。监察法是国家层次上的反腐败工作立法,是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里程碑,在反腐败的斗争历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并将对未来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这已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立法行为,更包含了国家对于治理腐败工作坚定的决心。这已不仅仅是一次法律的颁布实施,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有效体现。更多时候,依法治国不是用来停留在口头上的用语,而是需要付诸实施的具体行动。全法贯穿了加强党的领导的指导思想,强化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作为一名普通的监察委工作人员,作为监察法的一名绝对拥护者,我更加坚信党的领导,在工作中自觉听从党的指挥,努力把监察法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本色。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整合分散反腐力量的重要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同样,一个部门的力量也不足以办好整个反腐的工作。把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把分散的力量集聚起来,就能形成一股劲,拧成一股绳,发挥出非同凡响的作用来。把以往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和反渎的职能划转至监察委,是一次伟大的改革,是一次伟大的实践,它打破了部门间的界限,消除了部门间的隔阂,同归一个部门后的监察工作将更加有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更加有利于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更加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整合反腐的力量能够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两个不同部门的整合改革,不是简单的将两个部门机械的叠加在一起,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深刻理解到,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监察体制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一改革不仅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是对人民群众期待的积极回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改革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这不仅需要我们在理论上深入研究,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确保改革成果能够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我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我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将注重方法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反腐形势,我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此外,我还深刻认识到,监察工作不仅仅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更重要的是通过监督预防,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因此,我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我还将积极参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让清风正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面对未来,我充满信心。我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监察工作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新的征程上,我将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