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要“防”“治”并重
对校园欺凌予以有效治理,既是维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未成年人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恶性的校园欺凌案件不时刺痛人们的神经,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校园欺凌不是无关紧要的“玩笑”“闹剧”,必须在重视法治的前提下,多方面协同治理,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避免悲剧上演。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展现了坚决治理校园欺凌的意志和决心。201x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校园欺凌即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为更好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于201x年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对校园欺凌概念作出了界定。202x年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将校园欺凌正式写进法律之中,将治理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
校园欺凌往往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其治理呈现如下难点:一是及时发现干预难。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在受欺凌后没有告诉家长、教师,而是在沉默中承受痛苦。且欺凌行为种类繁多,有着不确定性的诱发因素和表现形式,包括身体攻击、言语侮辱、心理孤立、网络暴力等多种方式。这不仅增加了识别的难度,也使得及时有效的干预变得更加复杂。二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尽管国家层面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协调仍存在诸多障碍。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管理的疏漏以及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都可能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三是法律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有力的监督机制,导致部分规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校园欺凌的有效治理:
首先,强化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青少年时期是个体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加强法制教育不仅是预防校园欺凌的基础工作,也是培养未来公民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还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培训,提高其依法执教的能力,确保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法治精神。
其次,构建家校社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防护网。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家庭教育在预防校园欺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家长应当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其在校生活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不仅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还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建立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社区作为连接家庭与学校的桥梁,可以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减少其参与不良行为的机会。通过家校社三方的紧密合作,构建起一张覆盖广泛、反应迅速的安全防护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再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园欺凌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严惩不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同时,建立健全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于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校园欺凌频发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倒逼其切实改进工作。此外,还应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
最后,注重心理疏导,促进受害学生身心康复。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肉体上的伤害,更会在其心灵深处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因此,在治理校园欺凌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受害者的心理辅导工作。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克服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重建自信。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到受害学生的心理康复工作中来,形成多元化的心理援助体系。通过持续的心理干预,使受害学生能够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总之,治理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法治为引领,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和谐、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的最大化,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