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鲁炜严重违纪案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刻剖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李锦斌书记批示和上级相关通知精神,重温了有关党纪党规和辅导材料,思想上深受触动。联系当前形势和自己的工作实际,主要有以下的心得体会:首先始终把对党的忠诚度体现在听从指挥、维护核心上。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必须把忠诚铭刻在灵魂深处,来不得半点含糊,来不得半点虚假。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在工作中必须做到管住手、管住嘴、管住腿。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用权受监督的思想意识,把自觉接受监督养成习惯。树立勇于和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决不游离于组织的监督之外,防止出现错误和腐败。虚心接受同事监督和群众监督。大量实践证明,提高用权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是杜绝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工作中坚持健全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群众的监督创造条件,让群众敢于监督。
其次始终把行为的自由度体现在守好纪律、守好规矩上。警示教育反面教材中鲁炜等人为了权力和金钱肆意践踏法律,最终把自己关进了法律的牢笼。可以看出,遵纪守法才是最大的自由、最好的保护。从“克制私欲”抓起,公私分明,坚决抵制公款吃喝,绝不因公徇私,绝不使用公共权力资源做自己的事,绝不侵占下属和群众的利益、贪图下属和群众的便宜,不给腐败违规提供机会。杜绝心存无人知晓的心理去作案,这些反面人物忏悔中必定有一条,那就是存在侥幸心理。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否则,侥幸的背后就是不幸。从“细小环节”严起,祸患常积于忽微。小事小节之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坚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入手,严格要求自己,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再次,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上。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真正体现党的宗旨和使命。
最后,始终把个人修养提升到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度上来。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同时,要注重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以良好的个人形象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
总之,通过此次“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对党的忠诚度体现在听从指挥、维护核心上;把行为的自由度体现在守好纪律、守好规矩上;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上;把个人修养提升到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度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此次活动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