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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如何行使好决定权

  地方人大如何行使好决定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其中,决定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行使好决定权,对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202x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行了充实与完善。根据该法,“重大事项”的范围从过去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扩充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尽管法律对决定权有明确规定,但从人大职权行使的现状来看,决定权的落实落地仍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存在重大事项内容难以把握,决定决议形式化,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政府行政管理权界限模糊,决定执行不彻底等问题。

  提高决定权行使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首先,提高决定权行使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确保决定权有效落实的关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论证,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其次,要加强人大决定权的法制化建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决定权的行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对人大决定权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决定权的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决定权的有效落实。

  明确人大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政府行政管理权的关系

  其次,明确人大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政府行政管理权的关系,是确保决定权有效行使的重要保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既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又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探索建立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专题协商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科学合理、执行有力有效。

  加强决定权的执行力度

  此外,加强决定权的执行力度,是确保决定权有效落实的重要环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的内容和要求传达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要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决定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推动决定权的公开透明

  最后,推动决定权的公开透明,是提高决定权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可以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重大事项的决策信息,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知晓决策的内容和依据,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还应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更加贴近民意、符合民情。

  结语

  总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决定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决定权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和实效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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