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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材料:紧贴新农村建设 做活维权文章

  近年来,我们在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三大体系”建设方法,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两年来,共受理和调处涉农消费申诉和投诉案件xx起,占消费者申诉和投诉总量的x%,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

   一、以农为本,引导农民树立积极的消费维权观

  近年来,涉农领域的消费矛盾和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农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加之农民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导致农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诉渠道不畅通。农民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或者需要跋涉很远的距离前往镇上的市场监管所或消费者委员会分会进行投诉,费时费力,因此许多农民选择不投诉,甚至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二是维权意识淡薄。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消费知识,维权意识薄弱,加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进一步削弱了农民的维权积极性。三是维权成本过高。农民在遇到消费纠纷后,首先需要自行举证,而高昂的产品质量鉴定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增加了维权成本,使许多农民难以承受,从而缺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勇气。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首先从提高农民认识入手,多方面引导农民树立积极的消费维权观,从而破解维权难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墙报、宣传单等多样化的形式,向广大农民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维权知识。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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