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在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三大体系”建设方法,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两年来,共受理和调处涉农消费申诉和投诉案件xx起,占消费者申诉和投诉总量的x%,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
一、以农为本,引导农民树立积极的消费维权观
近年来,涉农领域的消费矛盾和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农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加之农民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导致农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诉渠道不畅通。农民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或者需要跋涉很远的距离前往镇上的市场监管所或消费者委员会分会进行投诉,费时费力,因此许多农民选择不投诉,甚至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二是维权意识淡薄。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消费知识,维权意识薄弱,加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进一步削弱了农民的维权积极性。三是维权成本过高。农民在遇到消费纠纷后,首先需要自行举证,而高昂的产品质量鉴定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增加了维权成本,使许多农民难以承受,从而缺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勇气。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首先从提高农民认识入手,多方面引导农民树立积极的消费维权观,从而破解维权难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墙报、宣传单等多样化的形式,向广大农民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维权知识。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我们在农村18个常年咨询服务点举办大型消费咨询服务活动。此外,我们还开展了“消费维权进农家”活动,每年组织多个义务维权小分队,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现场提供宣传和服务。两年来,共走访农户8670户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现场受理农民申诉和投诉278起,现场调解处理245起,受到了农民的广泛好评。
二、健全机制,提升农村消费维权服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各乡镇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农民能够及时、便捷地反映问题。同时,开通了24小时消费维权热线,方便农民随时咨询和投诉。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涉农消费纠纷。三是优化调解流程。简化调解程序,缩短处理时间,确保农民的诉求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四是强化培训教育。定期对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三、创新方式,拓展农村消费维权覆盖面
为了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覆盖面,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开展“消费维权示范村”创建活动。在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村庄的消费维权工作。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消费维权平台,方便农民在线投诉和咨询。三是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与消费者协会、农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农村消费环境。
四、总结经验,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们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了国家和省关于农村消费维权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完善,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增加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总之,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懈努力。我们将继续在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