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同志们: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工作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殷切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的安排,今天,我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延安整风精神等内容,结合我们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从始终把学深悟透指示精神作为干警的思想指南、始终把信念坚定作为锻造队伍的首要品格、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勇于担当的主动追求、始终把清廉务实作为改进作风的基本要求等四个方面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警的思想指南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就是解决好方向和动力问题,就是解决最根本性的问题,所以,思想是精神的支柱和行动的依靠,是生活的动力和人生的向导。法院作为党的政治机关,首先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我们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多次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xx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政法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能打硬仗的队伍。同时,他也指出,政法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因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对于指导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队伍建设中,我们要以这一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深入学习,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要入脑入心,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我们要将这一思想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还要注重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法院工作的需要。
二、始终把信念坚定作为锻造队伍的首要品格
信念坚定是政法干警最鲜明的政治本色,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为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党话、跟党走。
(一)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政法干警的灵魂所在。我们要通过学习党的光辉历史,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同时,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严格自律守纪
政法干警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更应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慎独知明、克己奉公。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同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勇于担当的主动追求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初心和使命,是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新举措,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诉讼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诉讼服务网络化、智能化,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此外,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司法公开透明
司法公开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司法公开平台,拓宽司法公开渠道,确保审判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四、始终把清廉务实作为改进作风的基本要求
清廉务实是政法干警应有的职业操守,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以延安整风精神为镜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弘扬延安整风精神
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伟大的自我革命,其核心是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树立马克思主义学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延安整风精神,深入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政法工作的大敌,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做样子的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政法队伍纯洁性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总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位干警共同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