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县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机制要求,特制定矛盾调处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治理方式扁平化、服务群众零距离、激活社会微细胞、智慧赋能高效率”这条主线,推行“人盯人”+矛盾调处工作,积极探索以片区为单元、以片长为基础、以群众为主体、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激活基层微细胞、服务群众“零距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谱写镇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目标任务依托县“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县、镇、村、组、片五级矛盾调处责任体系,着力构建矛盾调处信息预警、上下监管、资源融通、部门联动、一网管理的智慧矛盾调处新格局,做到“小事不出片,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突出问题县内化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三、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精准、靶向落实矛盾调处工作各项任务,提升基层工作运行效能。
(一)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由片长负责,定期开展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做好片区矛盾排查调处,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解决,实现“小事不出片,大事早报告”。通过定期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片区内的社会动态,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的信息源,对潜在的风险点进行预判,确保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台账,详细记录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起因、发展过程及调处结果,为后续的矛盾调处提供参考依据。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片长需第一时间介入,采取有效的沟通协调手段,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此外,还应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立分析研判机制。由县综治中心运用平安稳定“3+N”信息研判机制,定期对社会面上的矛盾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对应调处措施,安排片长实行“人盯人”。县综治中心作为全县矛盾调处工作的指挥中枢,承担着收集、汇总、分析各类矛盾信息的重要职责。通过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参与,对收集到的矛盾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矛盾的发展趋势,提前预警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矛盾调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对片长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矛盾调处能力,确保“人盯人”机制的有效落实。通过建立科学的分析研判机制,可以有效提升矛盾调处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立五级矛盾化解机制。县人民调解协会下设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县域内重大疑难矛盾;镇调委会调处疑难矛盾;村(社区)调委会调处一般矛盾;组长、片长负责日常矛盾排查调处,实现矛盾纠纷逐级化解。五级矛盾化解机制是矛盾调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最高级别的调解机构,主要负责调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矛盾,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权威的调解意见。镇调委会则针对本镇范围内的疑难矛盾,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促成矛盾双方达成和解。村(社区)调委会作为最基层的调解组织,直接面对群众,承担着调处一般矛盾的任务,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组长、片长作为一线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矛盾排查调处,他们是矛盾调处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五级矛盾化解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提高矛盾调处效率,还能有效降低矛盾升级的风险,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立矛盾调处信息化平台。依托县“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矛盾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平台已成为矛盾调处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建立矛盾调处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矛盾信息的实时采集、快速传递和有效处理。平台将汇聚来自各方面的矛盾信息,包括群众举报、片长上报、部门反馈等,形成一个全面、准确的信息库。同时,平台具备数据分析功能,能够自动识别矛盾的类型、级别和紧急程度,为调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平台还支持多部门协同作战,当遇到复杂矛盾时,可以迅速调动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提高调处效率。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不仅能够提升矛盾调处工作的智能化水平,还能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矛盾调处过程的公正、透明。
(五)建立矛盾调处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矛盾调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工作方法。矛盾调处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至关重要。考核评估机制应涵盖矛盾调处的全过程,从矛盾的发现、调处到最终解决,每一个环节都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矛盾调处的数量、质量、时效性等方面,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同时,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矛盾调处工作真正惠及民生。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对于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持续的考核评估,不断优化矛盾调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矛盾调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矛盾调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调处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矛盾调处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对调处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为此,必须重视矛盾调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调处人员的能力。首先,加强对调处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分享先进的调处理念和技术。其次,鼓励调处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提高其职业化水平。再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调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激发其工作热情。最后,注重调处队伍的梯队建设,选拔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后备力量,为矛盾调处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加强矛盾调处队伍建设,可以有效提升矛盾调处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矛盾调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