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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冲刺实施方案

  202x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局之年、关键之年,距离年度测评越来越近,创城各项工作已经到了攻坚冲刺、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全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攻坚冲刺、力争先进”总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创建为民靠民惠民理念,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大改善、城市环境大整治、文明素养大提升,全面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度、群众满意度、城市美誉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群众生活品质,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市政设施攻坚提升

  全面加强城区市政设施管护维修,主次干道、街巷路面硬化,道路路缘石设施完好,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公园广场、九湖五河、景区景点等座椅、地砖、亲水健身休闲设施、标识牌、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完好。建成区内小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破损、松动、缺失道板砖等现象。加快清真街、文峰路、奎星路、新华路等道路的维修建设,确保11月底前完工。排水设施完善、畅通,无积水、堵塞、污水溢流、露天排水沟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城区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装灯率、亮灯率均达到100%。完善道路绿化景观,补植公园广场、绿化带、行道树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大城市卫生死角清理力度,确保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落实围挡设置、车辆冲洗、物料覆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确保广告内容健康、形式美观、设置规范,与城市风貌相协调。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力度,推进城市绿化工程,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一批城市绿道、绿地公园,让市民享受更多的绿色空间。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交通秩序规范提升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优化公共交通体系,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提高公交服务质量,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设置合理的行人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安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市场环境优化提升

  加强市场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确保市场内外干净整洁、秩序良好。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查假冒伪劣商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优化市场布局,合理规划市场功能区,方便市民购物。加强市场周边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市场周边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社区环境改善提升

  加强社区环境整治,重点解决社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邻里和谐。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文明风尚培育提升

  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倡导文明言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

  (七)网络环境净化提升

  加强网络环境管理,净化网络空间,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提高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创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共创的良好局面。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激发全社会的创建热情。

  (四)广泛动员参与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创建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与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创建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投入,确保各项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创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从事创建工作。加大对创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曝光批评,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总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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