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决定继续在城区重点道路实行“路长制”,充分发挥包保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由部门单位包保路段,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一、基本原则部门单位包保城区内主要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包保单位不代替网格内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职能,只对包保路段的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包保路段市容环境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各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包保路段“路长”,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包保路段职责任务。
二、职责任务
1、巡查、劝阻行人乱扔杂物、乱丢烟头、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争吵谩骂、不文明养宠(遛狗不牵绳、不即时清理宠物粪便)。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录、上报职能部门。
2、巡查、劝阻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盲道、人行道违章停车现象。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录、上报职能部门。
3、劝阻沿街商铺乱泼污水、乱扔垃圾、超门头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录、上报职能部门。
4、巡查、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变电箱栅栏内的烟头、纸屑、塑料袋、包装纸等垃圾及小广告。
5、主动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自行车有序规范摆放到规定停车线内,不影响正常交通。
6、巡查道路路面、排水设施,是否有明显坑洼;人行道是否松动损坏、泥土裸漏;交通护栏是否有损坏。发现以上问题要及时记录汇总后上报县创城办。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包保单位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各包保单位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包保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路长”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解,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与网格内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各包保单位要定期对包保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县创城办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包保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各包保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5、注重总结提升。各包保单位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有效做法,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路长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创城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路长制”工作的开展,包括购置必要的巡查设备、制作宣传资料等。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完善考核机制。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包保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4、健全反馈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信息反馈平台,各包保单位可通过该平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县创城办要定期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5、强化培训指导。县创城办要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对各包保单位的“路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路长制”,预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各包保单位的共同努力,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等方面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显著改善。
2、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将不断增强,不文明行为将大幅减少,社会风气更加和谐。
3、城市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路长制”的实施,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将不断提高。
4、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随着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市民素质的不断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将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路长制”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包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美丽和谐的现代化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