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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涉黑涉恶问题村(社区)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省巡视组巡视反馈提出的:“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常态化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要求,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各地举一反三,对查处的涉黑涉恶村(社区)全面开展“回头看”,推动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常态化。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指示为指导的要求,坚持一案一整治、一村一策略的原则,对全县已查处的涉黑涉恶村(社区)全面开展“回头看”,彻底整治存在问题,未发生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的村(社区),按照整治重点同步开展自查,健全落实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整治重点

  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利用暴力手段、家族势力等把持基层政权,或者采取贿赂、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换届选举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为此,必须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基层政权始终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

  2.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征用、惠民扶贫资金使用、拆迁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以权谋私、截留挪用、非法强占的行为。此类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通过严格监督和严肃问责,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都真正惠及群众。

  3. 煽动群众暴力抗法。重点打击党员干部有组织、有计划地寻滋事、煽动村民对抗政府、无理缠访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惩。

  4. 破坏经营、强买强卖。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或者插手项目建设,非法强揽工程,干扰阻挠施工建设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必须严厉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 横行乡里、欺压群众。重点打击党员干部利用“村霸”势力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残害无辜,或者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侵犯了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坚决铲除,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6.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纵容、包庇“村霸”势力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重点打击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必须彻底清除,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

  (二)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设置举报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 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是否涉及上述整治重点中的行为。同时,要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 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根据排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村(社区)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实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问题的村(社区),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引导其改过自新,回归正途。

  4. 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其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基层治理,推进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各乡镇(街道)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村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村霸”问题反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3. 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警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严格督导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加快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四、结语

  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常态化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基层政权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坚决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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