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将具体责任细化为量化的意识形态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密实化责任链条,夯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两次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成员单位每季度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分析研判,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占领新的宣传平台。互联网已成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模式,真诚倾听群众心声,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真正将“网上听声音”作为“网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做到群众有声音,党委有回应,真正实现基层党员的好作风由基层群众的好声音来传播,基层群众对推动工作的好建议由基层组织来落实的良性互动,确保群众期盼与干部行动同频共振,共同传播基层好声音。
四、依法依规管好各类阵地。加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各村文化活动室、广场、戏台、宣传栏、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服务。对于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学会、讲座、论坛、研讨会、展览会、节日庆典等活动,严格按照全市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若干工作办法,实行相应的报告制度,绝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留下任何空间。......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