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全国近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切实堵塞消防安全漏洞,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自11月16日至202x年2月28日,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动员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治理范围是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含养老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服务站、幸福院等)、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殡葬设施(含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婚姻登记机构等。
三、排查整治重点
围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消防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包括以下10个方面:
(一)消防审验手续和管理制度情况。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民政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民政服务机构是否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工作管理部门,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器材的配备。民政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三)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因电线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是否规范使用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加强对电热毯、电暖器等取暖设备的管理,确保其使用安全。
(四)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是否定期组织燃气泄漏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水源的保障。是否设置充足的消防水源,确保消防车能够快速到达现场并取水灭火;是否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加强对消防水源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杂物堆积影响取水。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人员数量,防止因人员过多导致疏散困难;是否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疏散能力。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日常检查和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火灾;是否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八)特殊人群的安全保护。是否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保护,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是否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九)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否加强对入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方法;是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十)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周期;是否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四、工作步骤
本次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x年12月1日至202x年1月31日)。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自查整改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x年2月1日至202x年2月28日)。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民政服务机构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也要组织开展互查互评活动,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时向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适时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通过本次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