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诠释忠诚 用纪律管党治党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时隔3年,党中央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修改,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以忠诚的行动和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统一的思想和行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严明纪律。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等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的有力举措,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生动体现。我们要深刻领会修订新《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开展纪律教育,以牢固的理论根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专题内容,作为各级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修课程,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备、守底线,主动接受纪律约束,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不断提升自我约束力和自我净化能力。
坚持正风肃纪,以务实的作风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新修订的《条例》向“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亮剑,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处罚措施。这不仅是对过去存在问题的深刻反思,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明确指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坚决反对一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要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监督执纪,以严格的纪律保障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要创新监督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强的领导推动纪律建设落地见效。纪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条例》,以上率下,树立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纪律建设取得实效。
深化理论武装,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纪律建设的思想基础。纪律建设不仅仅是外在的约束,更是内在的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思想上固本培元,才能从根本上筑牢纪律建设的思想基础,确保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总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了、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实际行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