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XX月上旬至XXX月底,县委第XX轮巡察拟派出XX个巡察组,在全县范围内围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开展专项巡察,现制定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县委XXX次全会和全县“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委(党组)职能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监督,助推县委部署的“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着力解决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监督内容
(一)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方面
学习贯彻县委工作要求方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县委XXXX次全会、全县“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和县委《关于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以及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的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情况,是否存在不重视、不学习、不传达、不落实,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
2. 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主动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是否坚持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作风建设汇报。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作风建设,是否每月至少明察暗访1次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问题。
3. 组织落实方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成立了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工作台账。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是否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工作作风方面
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按规履职。
2. 服务态度和效率。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廉洁自律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是否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成效方面
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2. 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高效推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 民生改善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工作成效,是否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三、巡察方式和步骤
(一)巡察方式
听取汇报。巡察组进驻后,首先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作风建设工作的汇报,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作风建设的基本情况。
2. 个别谈话。巡察组将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作风建设的具体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 查阅资料。巡察组将查阅被巡察单位有关作风建设的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台账等,核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 明察暗访。巡察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查看被巡察单位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5. 受理信访。巡察组将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点,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巡察步骤
准备阶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确定巡察对象,组建巡察组,制定巡察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2. 实施阶段。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动员会,公布巡察任务和要求,按照巡察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定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3. 总结阶段。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对巡察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巡察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巡察报告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审定。
4. 反馈阶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被巡察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5. 整改阶段。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守工作纪律。巡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
(三)注重成果运用。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县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巡察成果落到实处。
通过本次巡察,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通过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全县作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