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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某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我局应急管理职责,增强应对和防范全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区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XX区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XX市XX区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XX市、XX区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协助区政府启动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培养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发挥其作用,加强培训,做到常备不懈。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镇街、工业园区(含三个发展中心,以下统称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一般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如果不能控制事态时,立即请求区安委会、减灾委负责处置;区安委会、减灾委负责较大事故、灾害处置,各镇街、工业园区、有关单位在区安委会、减灾委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响应迅速、处置高效。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XX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2.2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审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全区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镇街、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任务。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3 预防与预警

  3.1 风险评估

  区应急管理局应定期组织专家对全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影响范围、潜在损失等,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2 预警发布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监测数据,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达,提醒社会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红色)、严重(橙色)、较重(黄色)和一般(蓝色)。各级预警信息的发布需经领导小组批准,并由指定部门执行。

  3.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街、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控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对于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情况,应提前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发生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应迅速判断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 响应程序

  (1)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所在镇街、工业园区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镇街、工业园区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2)先期处置。在区应急管理局到达现场前,事发单位和所在镇街、工业园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态扩大。

  (3)现场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组织开展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各组职责,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信息发布。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发布事故信息,通报事故原因、救援进展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事故处置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对于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依规给予赔偿,确保社会稳定。

  5.2 调查评估

  区应急管理局应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3 恢复重建

  对于受事故影响较大的地区,区应急管理局应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争取上级支持,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加大对受损基础设施的修复力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6.2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生活物资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用。加强物资管理,定期检查更新,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6.3 技术保障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6.4 法律保障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 宣传教育

  7.1 宣传教育内容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形式,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7.2 宣传教育形式

  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展览等活动,使应急管理理念深入人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XX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经验的积累,适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镇街、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确保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调一致、有效运行。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XX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维护全区的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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