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联席会议暨202x年度第一次工作例会,主要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座谈培训会议精神,对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再调度再推进,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在聚焦重点上再发力,在工作责任上再压实,接续奋斗、担当实干,合力推动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另外,这次将参会范围延伸到各镇党委,既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又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正确理解。下面,我就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讲三方面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去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慰问时指出,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随后,中央纪委全面部署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随着中央和省市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能否保证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项目优质低耗、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平稳有序做到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也非常迫切。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国之大者”的具体体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继续关注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还要注重生态环保、文化传承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发展。这不仅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更是对乡村全面振兴的长远规划。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深化专项监督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旨在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失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当前,一些地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的实际效果。对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不走样。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格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职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此外,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虽然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继续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规模性返贫。同时,要加大对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我们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和谐稳定。要深入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明程度。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深化农村改革激发活力。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农村治理体系,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合力,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强化队伍建设。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我们要加大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挂职任职,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就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严格考核评估。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要严肃考核纪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确保考核工作风清气正。
同志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