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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对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了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着力解决好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出行难、办证难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

  202x年4月至12月,贯穿全年。

  三、活动内容

  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聚焦聚力重点任务,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着力保障基层民生需求办实事,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一)走基层确定项目

  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通过座谈交流、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特别是要关注低收入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确保办实事项目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同时,要注重收集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后续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二)建立项目清单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认真梳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项目清单应明确具体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项目清单,确保办实事活动始终贴近群众需求。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项目清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每项实事都能落到实处。对于涉及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项目,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办实事活动真正惠及群众。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强化督导检查

  县委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清单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办实事活动中来。同时,要加大对办实事成效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短期的活动,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办实事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群众需求反馈机制、项目跟踪落实机制、效果评估机制等,确保办实事活动持续有效推进。同时,要将办实事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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