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成绩,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刚才,XX同志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既是全县各族群众之盼,也是高质量发展之需。当前,我们面临着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任务,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大意义,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坚定不移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要求,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市委书记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推进力度,奋力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努力把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我县具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良好基础和条件。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形成了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战中,全县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克服了种种困难,实现了贫困县摘帽的目标,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我县还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各类民族文化节庆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创建标准,聚焦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同时,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二)深化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水平。我们要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实效”的原则,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形成全民参与、全域创建的良好格局。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各族群众共享创建成果。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落户,带动当地就业和增收。要重点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让各族群众在绿水青山中享受美好生活。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同时,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较高。我们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批懂民族、爱民族、善做民族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线,为创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意,解决民忧,以实际行动赢得各族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创建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创建工作,为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