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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以优良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全市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动员大会部署安排,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做出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坚持统筹推进、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持教育为主、警钟长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检视、精准纠治纪检监察干部作风顽疾,在作风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最严格的自我约束和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顿重点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聚焦履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职责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查摆和整顿以下六个方面作风问题,重点破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

  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及时、不深入、不透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2. 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方面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落实不力,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未能将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导致工作成效打折扣。

  3. 对于涉及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利益的问题,立场不够坚定,态度不够鲜明,行动不够迅速,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未能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的作用。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佳。

  2. 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效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未能深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未能有效推动被监督单位和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3. 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跟进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走过场”“一阵风”的现象,未能形成闭环管理,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效果。

  (三)履职尽责不力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怕担责心理,面对复杂问题和困难任务,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担当精神,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党纪国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2.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定性量纪不准确等问题,未能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影响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3.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处理不够到位,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的倾向,未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四)能力素质不足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和技能方面存在短板,对党纪国法、政策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扎实,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2. 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对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不够广泛,未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刻,存在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方式固化的问题,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形势变化。

  (五)纪律规矩不严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方面存在松懈现象,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不够坚决,存在顶风违纪、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2. 在与被监督对象交往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存在泄露工作秘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影响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一些干部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六)作风形象不佳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高,对待群众的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未能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 在对外交往和宣传报道中,存在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的现象,未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情况,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宣传力度不够,未能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主要措施

  针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 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三)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履职本领

  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轮训班等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能够胜任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2. 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实践锻炼,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不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明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发生。

  2.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3.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廉政文化宣传等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 加强与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3.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了解群众需求,实打实解决群众难题,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教育整顿工作。各区县纪委监委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教育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部署实施

  各区县纪委监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县纪委监委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于在教育整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巩固长效机制

  各区县纪委监委要在教育整顿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教育整顿成果。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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