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97年历史上第一部针对党支部工作的权威基础法规,既是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也是基层新做法新经验的充分体现。新《条例》在内容和方向上给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给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最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建设。他反复强调“要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这些重要论述,充分揭示了在党支部建设在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认真学习了,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决胜全面小康、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政治意识,体现在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部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在思想和作风的一言一行里。始终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在心。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和生活中真正体现忠诚之心,切实经得起时间检验。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要求我们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科学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梦想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牢固树立核心意识。核心意识,是指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围绕核心、在组织上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增强核心意识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上,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四、牢固树立看齐意识。看齐意识,是指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看齐意识是党的力量所在,是确保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关键。只有全体党员都增强看齐意识,才能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同时,还要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支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再次,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最后,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总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