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组工干部中引起了热烈反响。本人深切认识到,将机构编制工作提高到中共中央层面,更加突出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加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了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有利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组工干部,我体会到,一定要利用好机构编制这个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法定资源,不当“老好人”,做好“加减法”,探索“新机制”。
一、要利用好机构编制的政治资源,不当“老好人”
《条例》规定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组工干部要主动适应机构编制这个政治资源的要求,切实做好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具体管理和核定工作,要把好“操刀关”,不当“老好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规定,严守刚性约束。机构编制是刚性约束,总量不得突破,否则,我们很容易走进“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我们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关于刚性约束的原则规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严执行《条例》规定,始终坚持讲原则、讲纪律,不怕得罪人,按照程序办事,牢牢把住关口,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机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坚决防止膨胀、失控。
(二)要主动认识当前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当前来看,编制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还存在上级业务部门以拨经费、给项目、评先进等手段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情况,这些问题严重违背了《条例》的精神,影响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游戏,更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不断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要做好机构编制的“加减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机构编制的“加减法”不仅是对资源的有效管理,更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贡献。我们既要注重机构编制的精简高效,又要确保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不减,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科学合理地进行机构编制调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传统领域的工作任务可能减少,而新兴领域的需求则日益增长。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机构编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那些职能弱化、任务减少的机构,可以考虑合并或撤销;而对于那些职能强化、任务增加的机构,则应适当增加编制,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我们还要注意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传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如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数据库,实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动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方式,减轻政府负担,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三、探索“新机制”,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好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要着眼于未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体系。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改革措施取得实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定期对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改革提供参考。评估体系应包括机构设置的合理性、职能配置的科学性、人员编制的适配度等多个方面,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机构编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二)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建设。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法治手段,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增强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机构编制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