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今天讲课的题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住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是由人民赋予的,只有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院工作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基层人民法院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线,这就要求我们要牢牢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能力,在公正司法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人民,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坚守司法为民的初衷。
一、客观看待“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上的差距,全面检视存在的问题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民为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力量,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是我党发展历史的经验总结,是我党的宗旨和先进性所在,更是确保审判事业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对党忠诚、听党指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敬畏群众、心怀人民。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主动将各项工作纳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司法需求的大局,才能确保司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地生根。但就现状而言,我们的主流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近几年由于法院系统各种教育实践活动较多,有些干警疲于应付,形成了“走过场”的思维定式,造成部分干警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深不透,缺乏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第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少数干警工作作风漂浮,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第三,司法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案件层出不穷,部分法官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经验不足,法律适用能力亟待加强,难以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第四,纪律作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警纪律观念淡薄,存在吃拿卡要、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形象,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深刻认识“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的信念
“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理念。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刻认识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将其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首先,“以人民为中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司法,既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次,“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其核心在于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再次,“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共同追求,也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通过公正裁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能够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促进社会和谐。最后,“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举措。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威的基础,而司法权威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人民法院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忧,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人民法院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二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接待热情、办事高效、执法文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提升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司法。全体干警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审判技能,尤其是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司法形象。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廉洁自律准则,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五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人民法院要积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为民常态化制度化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原则和行为准则。人民法院要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司法工作中得到常态化、制度化的落实。一是建立完善政治理论学习机制。要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干警日常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帮助干警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庭审等,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要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三是建立完善司法能力建设机制。要加大对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法官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建立完善纪律作风建设机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完善司法公开机制。要大力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总之,“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工作原则。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