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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关于实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点位责任制”的工作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创建测评任务,按照《XX市202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开展“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就实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点位责任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情况,综合设置片长、点长(街长、场长),实行“点位责任制”,全面督导和推进各实地测评点位落实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实现实地测评点位创建常态化、全覆盖、不反弹,持续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力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二、工作职责

  (一)市级包抓领导职责

  每周到包抓实地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每2周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2. 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问题,通过会议督导、现场督导等形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部门领导职责

  发挥“第一责任人”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扛实创建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沟通、监督考核、统筹推进;

  2. 压紧压实片长、点长(街长、场长)工作职责,加强人员、资金保障,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提升;

  3. 带头深入一线督查督办,紧盯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短板弱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片长职责

  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对点长(街长、场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2. 每天至少实地抽查包抓片区点位工作开展情况1次,每周向部门包抓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 负责协调解决本片区内的创建工作难点问题,推动跨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定期组织召开片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做法,推广典型,不断提升片区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各级责任人要定期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汇报,寻求支持和帮助;

  2. 片长每月向市级包抓领导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 市级包抓领导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一次全市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

  各级责任人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 对于复杂问题,要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

  3. 定期对问题清单进行更新,确保问题清单的动态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激发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3. 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邀请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确保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文明市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3. 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市民投身创建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

  市财政要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投入,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

  2.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创建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点位责任制”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2. 片长、点长(街长、场长)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创建任务未完成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工作实效

  创建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结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为建设更加美好的XX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XX市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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