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在XX建设“重要窗口”中展示法治XX建设成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XX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将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总体布局,完善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司法所承担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职责改革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升基层组织公信力、执行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某市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镇(街道)法制审核能力建设。以乡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为重点,推行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乡镇(街道)要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强化法律顾问与司法所共同承担法制审核工作。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要安排司法所所长或者法制审核岗位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司法所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工作需要,核定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专项编制。对暂时缺少法制审核岗位人员的司法所,过渡期内由县级财政落实经费,由县级司法局结合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选聘优秀青年律师常驻司法所辅助管理日常法律事务。县级司法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法制审核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下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明确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强化其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和评价,提高法治建设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乡镇(街道)执法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五)强化乡镇(街道)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结合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创新发展法治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总结推广法治文化建设经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乡镇(街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将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情况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对法治建设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水平和效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是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