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部署安排,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2x年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集中整治民生领域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目标任务
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督促职能部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十个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贪污受贿、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抓住具体领域、摸清具体问题、找准具体切口、采取具体措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坚持统筹联动。建立健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统筹推进机制;建立室组地联动、信息共享、问题收集、线索移交、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在民生领域的工作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同时,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镇街纪工委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领域要重点整治违规收费、招生录取不公、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确保教育公平;医疗领域要重点整治药品回扣、过度检查、乱收费等问题,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养老社保领域要重点整治欺诈骗保、挪用资金、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乡村振兴领域要重点整治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扶贫项目实施不力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领域要重点整治环境违法、生态破坏、污染治理不力等问题,保护好绿水青山;安全生产领域要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要重点整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等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县纪委监委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于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1月至2月)。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启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x年3月至4月)。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县纪委监委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x年5月至10月)。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x年11月至12月)。县纪委监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整治效果,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委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通报典型案例,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道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总结提升,巩固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委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形成长效管理。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通过以上措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