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整体合力的监督工作机制初探
党内监督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依据党章和党内其他规章制度在党的组织内部,通过评价、揭露、纠偏等方式开展的协调有序的监察督促活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党内监督,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形成整体合力的监督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党内有效监督的几个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和分析,以期更有成效地搞好党的建设。
一、党内监督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一个系统整体
党内监督工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是一种杂乱无章的无序活动,而是一种在党章和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规范下,党的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相互协调的有序过程。党内监督的综合效果不仅要受各构成因素单方面的影响,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受各构成因素组合情况的影响。因此,有效的党内监督是一个各相关因素包括监督任务和手段、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监督过程中的软件和硬件之间的关系等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并且彼此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控制过程。党内监督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其构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每一个构成因素都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上,对监督过程发挥着各自的独特影响。例如,党内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着党内监督的任务和要求,为监督活动提供了各种行为规范;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及其活动,构成了监督过程的基本内容,其活动状态和行为,直接涉及监督的实际效果;监督意识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认识监督规律,选择行为方式提供一定的立场、观点、思想方法和基本的道德准则;有关监督的各种形式、途径、手段、程序是党内监督正常开展的具体条件,是实现监督目标的现实保障。但是,党内监督的整体合力并不等于各构成因素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因素在特定环境下的有机整合与高效运作的结果。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内监督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内监督体系,是提升党内监督效能的关键所在。首先,需要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党内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不仅包括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党纪党规,还应根据新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制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监督细则,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监督依据。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格局。一方面,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此外,还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舆情监测等机制,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渠道,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强化党内监督的责任落实
强化党内监督的责任落实,是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内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同步进行,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监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四、提升党内监督的能力水平
提升党内监督的能力水平,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选择。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党内监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一是要牢固树立“大监督”观念,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将党内监督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实现监督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二是要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开展监督的新路径新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监督信息的实时采集、智能分析和精准推送,提高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监督干部,加大对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四是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监督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量化指标、细化标准、严格奖惩等方式,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党内监督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注重预防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又要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三是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并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形成整体合力的监督工作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对党内监督规律的认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