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立项的《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就该课题大纲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此项研究建议,各地成立由市长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建管理研究处处长翟宝辉称,将一个城市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协调统筹,形成“大城管”格局,有利于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概念体系。这个课题要解决的是一个历史难题。长期以来,中国城市管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据说因小摊小贩太多且无证经营,给城市卫生、交通、治安带来了大麻烦,损害了城市形象,于是各地方政府纷纷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与国家统一编制的“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不一样,这个部门爱怎么叫怎么叫,在广州叫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北京叫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武汉则叫做“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并且各有各的挂靠部门。区别于其他执法机构,城管执法机构的特色在于,在国务院它找不到对口的领导机构,地方政府的城管执法机构一直缺乏全国性的立法管理。这就产生了悖论:一个被地方政府寄予厚望的执法机构,居然没有法定地位和严格的执法规范。此外,非公务员的外聘来源,导致城管从业者来源混乱,素质不一。为表现自己的工作业绩,这些非法执法者往往与为了生计奔波的流动人员发生尖锐冲突,由此引发的暴力冲突层出不穷,令城管队伍整体上承受舆论的巨大压力。
就上述问题,课题组有针对性地提出,城管的职责由住建部归口管理,以城市建设司为基础,组建城市建设与综合管理司,或单独设立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司;大城管主任由市长兼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化解多头管理。课题组还提出,“城管应该管也只能管城市基础功能和城市公共空间,而衍生功能即人类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等,应由相应的专业部门管理。”
这一提议不仅旨在解决当前城管执法中的诸多问题,更是在更高层面上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城市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同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课题组认为,构建“大城管”格局的核心在于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首先,科学化是指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从经验型向数据驱动型转变。其次,规范化是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确保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最后,法治化是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课题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由中央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管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范围,为其有效履职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优化机构设置,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城管执法人员的选拔、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四是推进社会共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此外,课题组还特别强调了城市管理中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城市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平台,更是人民生活的家园。因此,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既要注重效率和秩序,更要关注民生和社会和谐。例如,在对待流动摊贩的问题上,不应简单粗暴地采取驱赶措施,而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流动摊贩的经营区域,既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又不影响市容环境。再如,在处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时,不仅要通过增加公共交通供给、优化路网结构等措施缓解交通压力,还要注重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私家车使用,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总之,《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的开展,对于破解我国城市管理难题,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城市将会变得更加美好,人民的生活也将更加幸福安康。这不仅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回应。通过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