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省诉前调解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抓基础、建机制、强队伍,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纠纷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202x年以来,X市18件人民调解案件被司法部案例库录用,13个集体、36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其中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5名),X市“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202x年,X省诉前调解改革试点现场会在X市召开,推广其经验做法。202x年,X市诉前纠纷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
一、紧扣三“链”,夯实纠纷调处基层基础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前端治“未病”、中端治“微病”、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基础。一是建强组织链。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推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目前X市共建立调解组织3918个,实现市、县、街镇、村社四个层面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推动劳动、医疗、交通、物业等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调、有场所调。
二是织密信息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力量联动。例如,X市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网格+调解”模式,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此外,还开发了“智慧调解”APP,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调解等便捷服务,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满意度。
三是强化责任链。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落实。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例如,X市定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优秀调解员授课,分享调解技巧和经验,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
二、创新机制,提升纠纷调处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能,X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时间。例如,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推行“访调对接”机制。针对信访事项中的矛盾纠纷,建立信访部门与调解组织的对接机制,将适合调解的信访事项及时转交调解组织处理,减轻信访压力,提高信访事项的化解率。例如,X市信访局与市人民调解协会合作,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由专职调解员负责接待信访群众,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探索“警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建立警调对接机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先期由民警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依法处理,既节约了警力资源,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例如,X市公安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警调对接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警调对接的工作原则、范围和程序,确保警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实施“援调对接”机制。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积极引导其选择人民调解,降低维权成本,维护合法权益。例如,X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人民调解协会建立了“援调对接”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状、代理诉讼等服务,帮助其依法维权。
三、强化保障,确保纠纷调处工作持续推进
为了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持续推进,X市从政策支持、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例如,X市规定,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调解员一定的补贴,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调解组织的正常运转。例如,X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调解组织的建设、调解员的培训和补贴等,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调解员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提高调解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例如,X市通过公开招考、推荐选拔等方式,选聘了一批具有法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提高了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深化宣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X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例如,X市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提高社会影响力。例如,X市电视台开设了“调解在线”栏目,每周播出一期调解案例,通过真实案例的展示,让观众了解调解工作的流程和成效,增强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感。同时,X市还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群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三是树立典型示范。注重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领,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例如,X市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调解员”、“优秀调解案例”,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同时,X市还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举办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各地之间的学习交流和经验共享。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X市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市、法治X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